高等教育法研究辑要 |2025年第1期 | 学生惩戒研究专辑

本期主要整理了高校教育惩戒权的部分相关文章。此为第1期,包含8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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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要整理了高校教育惩戒权的部分相关文章。此为第一期,包含8篇期刊。

目录

  • 伏创宇:高校教育惩戒关系的内部化倾向及其矫正
  • 陈斯彬:论教育惩戒权的二元三重结构
  • 车骋:高校惩戒学生行为救济制度之建构
  • 戴国立:高校教育惩戒中的学生参与权探析
  • 戴国立:析论高校教育惩戒权的法律控制
  • 周佑勇: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观察
  • 崔玲玲:教育公益诉讼:受教育权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 李沫:试论行政法视野下高校管理中的学生参与权

 

高校教育惩戒关系的内部化倾向及其矫正

【摘要】:在实践中,我国高校教育惩戒关系呈现内部与外部关系的二元划分。这主要体现在以属于自主办学范畴为由,将部分高校教育惩戒归入内部管理行为,并降低对高校教育惩戒的司法审查强度。在现行法框架下,此种二元划分难以站住脚,存在法律标准适用困难、法律基础匮乏与法律救济不足三方面的局限。高校教育惩戒关系的内部化倾向不但应当予以矫正,而且在现行立法层面具有充分的解释空间。当然也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或者在未来的教育法典中,明确记过、留级、转专业处理决定等高校教育惩戒的行政行为属性,区分纪律性惩戒与学业性惩戒,并适用不同的法律原则与司法审查方式。

【关键词】:高校教育惩戒;纪律处分;行政行为;自主办学

【作者】:伏创宇,法学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级科研专项“建设教育强国目标下教育法法典化的路径”(校20240154)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4年第44期

 

论教育惩戒权的二元三重结构

【摘要】:将教育惩戒权一刀切归入行政权力或民事权利,忽略了教育惩戒权的内在复杂性。从行政法角度看,尤其要警惕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片面性,它概括推定教育管理都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与之相反,法律法规授权理论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逐项筛选出行政权力。在后一种理论指导下可以发现教育惩戒权具有教师和学校两元主体并具备三重结构:教师惩戒权、学校自有惩戒权、学校被授惩戒权。三种惩戒权有不同的立法途径。教师惩戒权属于教师教学自由的范畴,以民事责任为限。学校自有惩戒权包含在学校办学自由之中,但具有行政权力的表象,亦应借鉴行政控权的原则加以控制,虽然其产生的是民事责任。学校被授惩戒权属于行政权力。

【关键词】:教育惩戒权;特别权力关系;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作者】:陈斯彬,法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法学学报)2023年第41期

 

高校惩戒学生行为救济制度之建构

【摘要】:高校惩戒学生行为是单方主体决定的非难性行为,对此若无行之有效的救济路径,则难以弥补学生受到的正当权益损害。现行规范体系下,学生对高校的惩戒行为存在申诉和司法两种救济路径。然而,申诉审查制度规定存在碎片化的缺陷,司法审查存在范围与强度规定缺失的问题。法律法规应构建以合法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比例原则的救济原则为基础,以申诉全面审查和司法有限审查并行的救济方式为核心的救济体系。

【关键词】:高校惩戒权;申诉审查;司法审查;救济体系

【作者】:车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立法规制研究”(20YJC880058)的成果之一

【来源】:《高教探索》2021年第4期

 

高校教育惩戒中的学生参与权探析

【摘要】:高校的教育惩戒不单纯在于对违反学业标准和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惩处,还包含了通过惩戒实现教育教学效果的目的。因此,在高校教育惩戒过程中必须要强调学生参与。学生参与教育惩戒过程既是高校民主治理的基本需求,也是实现程序正义和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途径。高校教育惩戒中的学生参与权主要包括知情权、听证权、校内团结权等权利,而学生参与高校教育惩戒的路径则包含了事前参与、事中参与和事后参与三个方面。

【关键词】:高校;教育惩戒;学生参与权

【作者】:戴国立,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讲师、教育学博士。

【来源】:《复旦教育论坛》2020年第18期

 

析论高校教育惩戒权的法律控制

【摘要】:高校教育惩戒具有两面性,运用恰当可以起到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作用,运用不当则会侵害学生权利。当前,高校教育惩戒设定权存在越权设定、表述模糊等问题;惩戒实施权存在过度惩戒、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要实现教育惩戒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首先应当从立法上完善教育惩戒设定权,将身份性惩戒等事项交由权力机关进行立法。此外,还应当在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引入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将高校教育惩戒实施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不当侵害。

【关键词】:高校教育惩戒;法律保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

【作者】:戴国立,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讲师、教育学博士。

【来源】:《东方法学》2019年第2期

 

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观察

【摘要】:针对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建构了一套以“品行标准”严格审查与”学术标准”有限审查相区分的双重审查规则。虽然两者都试图落脚于”条件式”的法律保留原则,但因分别遵循了不同的裁判逻辑,导致在审查结论上产生了分歧与冲突。为破解此矛盾与分歧,需要重新考量国家与社会之间二元对立形态的转变。在民主法治国家中,二者呈现出了交互与融合,产生了功能性的区分标准,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进路也应随之调整与重构。基于功能主义的”目的性”审查进路,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之下,亦应承认高校的教育自主权,并通过合法性审查与正当性审查的双重面向,实现对学生权益法律保障与对高校自治尊重的同步推进。

【关键词】:高校惩戒;司法审查;规范主义;功能主义

【作者】:周佑勇,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教育公益诉讼:受教育权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摘要】: 教育公益诉讼内在的特质决定了其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教育领域的诸多问题,促使教育法律法规的形成与完善,推动教育制度变革和促进教育制度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设置教育公益诉讼的时机已经成熟,既有的立法基础、司法实践尝试和国外的立法经验保障了教育公益诉讼设置的可行性.教育公益诉讼应首先向义务教育权利保护领域、学校教育方式和质量领域、平等受教育权领域和社会教育培训治理领域开放.最终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教育法》双重规定的方式,在我国构建独具特色的教育公益诉讼制度,有力地倒逼教育体制改革。

【关键词】:公益诉讼;教育公益诉讼;司法途径;教育体制改革

【作者】:崔玲玲,西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8)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法律诊所实践教学体系创新研究项目(SGH18H065)

【来源】:《东方法学》2019年4期

 

试论行政法视野下高校管理中的学生参与权

【摘要】: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本质上为行政法律关系,因而学生参与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参与权.学生参与权的权能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要包括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权、高校具体事项管理参与权和纠纷解决参与权三类.为充分实现学生参与权,我国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要求高校制定有关学生参与的规章制度、规定学生组织的代表应具有广泛性、明确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高校管理;参与权;行政法

【作者】:李沫,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的教学与研究。

【来源】:《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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