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5〕3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权益,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部署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部署,2025年7月1日起,在已先行试点7个平台企业的基础上新增4个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6年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2027年探索将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为更好衔接国家扩大试点政策,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与我省实施方案(见附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扩大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平稳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江苏金融监管局负责全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我省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规范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行为,研究职业伤害保障“一件事”办理方案,优化服务流程,从机制上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开展常态化制度运行分析,为新就业形态人员事故预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全流程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待遇支出管理。强化信息平台岗位权限管理,完善数据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数据比对校验,提升数据质量。开展事故伤害数据分析,推进平台企业切实落实职业伤害预防主体责任,减少职业伤害事故,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

四、做好扩围准备。各地要根据国家试点部署,按照新增企业、拓宽行业的节点要求,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调研摸排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研究论证纳入试点范围的可行性,做好将试点行业其他平台企业以及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准备工作。

各地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方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总工会

2025年9月16日

 

《关于做好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文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该文件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

二、此次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在2025年增加了哪些平台企业?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主要是将原外卖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合并为新的即时配送行业。2025年7月1日起,增加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滴滴货运和满帮省省参加试点。目前,参加试点的平台企业有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饿了么、闪送、达达、顺丰同城,以及同城货运行业的快狗打车、货拉拉、滴滴货运、满帮省省,一共11家平台企业。

三、试点行业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基准额是怎样确定的,分别是多少?

人社部发〔2025〕24号文件规定,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职业伤害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缴费基准额。试行期间,出行行业按照每单0.01元执行,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或0.25元执行,同城货运行业按照每单0.18元执行。

四、参加试点的平台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是参保和事故预防责任。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不缴费。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职业伤害事故发生。

二是及时救治发生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当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促使新就业形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三是及时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申请。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社部门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申请,按规定填报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申请表,并依照申报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协助人社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五、试点平台企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遭受职业伤害后如何申请待遇?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后,可以通过平台企业APP的“一键报案”功能,及时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图片、报警出警记录、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平台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申请后,人社部门会按照程序开展事故调查、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发等工作,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此过程中做好配合即可。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待遇申请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可以直接向职业伤害发生地人社部门(跨省执行订单任务的,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申请。

如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变更了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务必及时向人社部门、平台企业告知新的联系方式,以免延误业务办理,影响个人权益。

六、如何咨询职业伤害保障相关政策、了解待遇申请进度?

我省已开通全省统一的7*24职业伤害服务热线4006220111。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400服务热线咨询问题或者了解申请进度。如果您下载了“江苏智慧人社”APP,也可以在【我的】——【我的文书】中查询相关文书。人社部门或者人社部门的委托承办机构也会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短信、办公电话或者400热线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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